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政府信息公开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暂行)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 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 公开主体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三、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是指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类

(二)通知公告类

(三)新闻发布类

(四)法规政策类

(五)人事信息类

(六)财务信息类

(七)建议提案类

四、 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信息的渠道如下:

1.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通过官方网站(/)

2. 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为“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3. 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浏览官方网站(tyjrsw.yn.gov.cn)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者应当填写《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向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递交(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五、 主管部门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厅办公室,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如安街56号新楼415室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3649230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871-63649185


附件1: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附件2: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