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5168935-202402-835516 主题分类: 省级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日期: 2024-02-06
名 称: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退役军人,支出,元,预算,事务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06 浏览次数: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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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属一级预算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为: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门机关设置办公室、秘书处、政策法规处、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规划财务处、移交安置处、就业创业处、军休服务管理处、拥军优抚处、褒扬纪念处、机关党委(人事处)11 个处(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办好“政治要件”。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政治要件。三是实施“一把手”工程。省委书记王宁、省长王予波带头实施“一把手”工程,多次专题研究退役军人工作,亲自审定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和2023年工作要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要决策,对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2.抓实安置就业工作。一是用活安置政策。持续优化完善“阳光安置”、“直通车”安置方式,第29年在全国率先高质量完成转业军官移交安置任务。二是加强就业培训。组建云南退役军人学院和6所州(市)退役军人学院,紧贴市场人才需求和退役军人实际,按照“应培尽培”的原则开展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注重岗位开发。三是强化创业帮扶。在全国率先举办省级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认真总结推广退役军人创业工作“一县一业”品牌。四是拓宽就业渠道。开发“退役军人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和手机APP,紧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状况和需求,组织开展了487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提供可选岗位94万个。

3.营造尊崇尊重氛围。一是提升服务温度。连续5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提高。二是弘扬英烈精神。印发《关于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展陈讲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多措并举提高烈士纪念设施展陈讲解、建设修缮、祭扫活动规范化水平,配合完成在老中国烈士陵园开园移交工作,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现役军人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正向激励。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激励、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开展“最美”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其中分别有1名入选全国“最美退役军人”、全国“最美拥军人物”。四是营造浓厚氛围。认真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协调空军与昆明市达成部分土地置换协议。

4.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一是服务保障体系更加优化。创新推进“一心两家三站”融合发展。二是工作机制更加高效。将安置就业、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纳入省考评项目,提高分值权重;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建好用好云南退役军人一体化服务平台,推广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上线云南退役军人APP,以信息化建设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提质增效。三是政策制度更加健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76,507,257.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173,237.9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5,212,953,4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380,619.09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168,989,595.00元,增长4807.57%。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按照预算编制全口径要求,预算编制时,将其他资金纳入预算收入编制范围内。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173,237.97元,其中:本年收入37,200,142.97元,上年结转收入23,973,095.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200,142.9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6,344,423.93元,减少43.1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云南革命军事馆2024年结转减少;二是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全省退役军人信息系统运行及全省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项目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76,507,257.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1,173,237.97元,其中:基本支出18,507,442.9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66,505.06元,下降9.60%。主要原因分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厉行节约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紧从严安排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42,665,79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377,918.87元,下降50.98%。主要原因分析:1.云南革命军事馆2024年结转减少;2.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全省退役军人信息系统运行及全省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项目预算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国防支出-其他国防支出-其他国防支出22,336,2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革命军事馆建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76,910.00元,主要用于模范退役军人表彰、军休保障能力提升培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32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49,537.7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褒扬纪念730,000.00元,主要用于烈士公祭活动、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制作、烈士纪念设施项目评审及褒扬纪念督导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困难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1,942,7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级事业单位安置退役士兵生活待遇补助经费和退役军人培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795,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培训和创业园地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441,605.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开展和退役军人慰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6,660,931.92元,主要用于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厅机构正常运转、行使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08,82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能力提升培训、财务审计工作及执法工作保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5,402,200.00元,主要用于省领导慰问驻滇5个军级单位和部队官兵,向基层官兵和基层连队赠送慰问品;新入伍人员家庭光荣牌的制作及悬挂和在春节前夕向优抚对象发放对联及年画;为全省残疾退役军人配置、更换康复辅具。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3,387,060.00元,主要用于信访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培训;保障因公出国境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50.4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45,937.9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84,230.55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3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65,134.3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700,5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金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1,331,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乡复员军人补助、三属定期抚恤、两参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军供保障1,0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军供站的维修改造及设备更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510,700.00元,主要用于州、市举办退役军人招聘会,搭建就业平台,促进州、市退役军人就业。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褒扬纪念12,000,000.00元。主要用于20个省级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管理维护和4个补助项目资金下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3,000,000.00元,主要用于州、市慰问驻军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为州、市驻滇基层连队解决饮水及文体娱乐方面的困难。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000,000.00元,主要用于省直接收安置的属昆明市管理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经费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943,7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

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56,300.00元,主要用于“老女兵”医疗补助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406,637,200.00元,主要用于向全省城乡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发放生活补助;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及足额发放优抚对象节日慰问金;及时发放优抚对象丧葬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48,675,930.00元,主要用于州、市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发放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对全省退役士兵进行系统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1-4级伤残士兵购建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324,07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2个,采购预算总额10,975,2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04,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71,0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63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拥军优属活动专项经费

1.总体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通过此项目的有效实施,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对双拥优抚工作的重视,对驻滇部队官兵、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切实为全省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积极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省军民国防意识,促进军政军民团结、促进民族边疆地区稳定,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2.绩效目标:设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4个,分别为数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16个,分别为:数量指标:慰问年画送达完成率(慰问年画送达完成率>=90%)、更换悬挂光荣牌完成率(更换悬挂光荣牌完成率>=90%)、残疾军人康复辅具配置服务完成率(完成率>=90%)、慰问驻滇部队(慰问部队比率>=90%)、云南日报专版宣传完成率(完成率>=90%)、拍摄双拥工作专题片(专题片时间>=10分钟);时效指标:2024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慰问活动、2024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整体项目、2024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评比考核、2024年12月31日完成全省双拥办培训、2024年12月31日完成全国双拥模范表彰大会(我省分会场);社会效益指标:维护军政军民关系持续和谐稳定、维护全省退役军人群体稳定性降低上访率、投诉率及上访率与往年相比明显降低;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残疾军人对更换康复辅具的满意度(满意度>=90%);慰问对象满意度(满意度>=90%)。

  (二)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补助经费

1.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体制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开展培训,提高就业竞争能力,深入开发优质就业岗位,着力保障有效供给,按计划完成全省“金星创业”退役军人孵化服务培训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评审与补助任务,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创业园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退役发〔2022〕121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力度,提升就业质效,确保“金星创业”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2.绩效目标:设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4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7个,分别为:数量指标: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评审数量(个数=2)、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补助数量(个数>=2);质量指标:新增就业人数(人数>=10000)、管理服务经费政策规定符合率(符合率>=90%);社会效益指标:培训后就业率(就业率>=9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信访率(信访率<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满意率>=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 光荣牌: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的“光荣之家”牌子。

3. 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

4.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省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管理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项目支出。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采购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85,104.2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57,362.34元,减少52.08%,主要原因分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厉行节约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紧从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其中30201办公费250,000.00元;30202印刷费25,000.00元;30205水费30,000.00元;30206电费70,000.00元;30207邮电费65,0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200,000.00元;30211差旅费340,000.00元;30213维修(护)费15,000.00元;30215会议费110,000.00元;30216培训费50,106.89元;30217公务接待费95,000.00元;30229福利费211,797.34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8388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932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门资产总额152,713,974.32 元,其中,流动资产1,995,493.48 元,固定资产11,249,439.34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9,306,289.96 元,无形资产162,751.54 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561,937.61元,增长62.1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06,362.06元,增长41.6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2,520,882.06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1917.6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54,249.99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本级2024年度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