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引路】普洱市坚持尊崇尊重导向做好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优待工作

[ 发布时间:2024-04-22 来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普洱市高度重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广泛凝聚政府系统、行业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加大优待力度,丰富优待载体,让尊崇尊重落在实处,把服务保障贯穿始终,不断增强服务对象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一、 建章立制,加强政策优待。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把加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优待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立足入伍、服役、退役三个阶段,不断优化完善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出台《普洱市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措施》,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对从普洱市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新生、二次入伍大学生实施一次性奖励,每人最高奖励1万元;出台《普洱市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对普洱籍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实施奖励,每人最高奖励10万元。出台《普洱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实施细则》,2021年以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设立202个岗位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渠道。出台《普洱市军人随军家属安置就业实施细则》,为20名随军家属调动工作,按照1:1比例提供国企岗位安置随军家属13名。每年拿出未就业随军家属总量20%至30%比例设置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岗位,放宽招聘年龄、学历、专业,单独划定分数线,给予未就业随军家属最大的优待。出台《普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430名现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子女享受入园入学优待,在摇号政策下仍然保证100%进入意愿学校。


二、 凝聚合力,拓展行业优待。市双拥办充分发挥联系军地的纽带作用,开展专题调研,进行专题会商,了解军人所盼,掌握地方所能,多方面多领域拓展行业优待,让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获得更多优待。结合实际建立《普洱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落实责任清单》,明确荣誉激励、生活保障、养老服务、医疗住房、退役安置、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方面的152个基本优待项目,涉及22个部门。建立督促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双拥工作考评内容,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问进度、年底亮成果。市双拥办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分类型、版块式推动行业拥军,不断丰富优待内容。在法律服务领域,21家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拥军服务站”,提供法律服务优待;在交通出行领域,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免费乘坐普洱市全域的公交车;在文化旅游领域,全市33个A级以上景区景点实施门票减免政策;在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公立医院实施挂号、就诊、检查、取药、住院、结算“六优先”,开通绿色通道;在住房保障领域,1169户住房困难退役军人家庭享受公租房保障优待,生活困难重点优抚对象获得租金减免优待,澜沧县租金减免率达40%;在税收服务领域,税务部门专门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相关优惠税费政策直达快享服务。


三、 营造氛围,延伸社会优待。把社会优待作为优待工作的有力补充,凝聚社会共识、积极搭建平台,引导社会各界加入拥军阵营,让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日常生活方方面面获得更广泛的优待。市双拥办“一对一”指导社会组织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制定个性化优待政策,加大优待政策宣传,命名一批“军人驿站”、“拥军企业”、“拥军门店”,并统一制作标识。先后发布10批优待项目清单,通过“中国退役军人”、“新时代中国双拥”等部级主流媒体宣传发布。制定实施《普洱市社会拥军单位管理制度(试行)》,建立准入、服务、监管、激励、退出等机制,组建优待工作专项监督小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检查各拥军企业的优待落实情况。全市118家企业(409个门店)提供优待政策178个,涉及金融、通信、酒店、商超、餐饮等多个领域,累计服务全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9.23万人次。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