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战“疫”线 战“疫”有我】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采取三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烈士祭扫工作

[ 发布时间:2020-03-09 来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省退役军人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红河州、文山州各烈士陵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有的放矢

印发《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烈士祭扫工作的通知》,牵头组织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信访局等部门,红河州、文山州等重点地区退役军人局召开烈士祭扫工作分析研判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分析研判疫情防控期间烈士祭扫工作存在的风险隐患,列出隐患清单、制定对策措施,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烈士祭扫工作要求推进落实,确保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有的放矢。

二、 周密安排部署,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小落细落地

印发《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烈士纪念设施实施临时性闭园措施的通告》,全省烈士纪念设施实施疫情期间临时性闭园措施;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烈士祭扫工作的通知》,引导烈士亲属和社会各界2月10日至4月10日通过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和中华英烈网“2020·清明祭英烈”专栏进行网上祭扫。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形式,开设网上祭扫专题、VR展示等,为烈士亲属和社会各界纪念缅怀英烈提供便利,并通过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倡导鼓励网上祭扫,在全社会营造网上祭英烈的热潮。强化风险防范,要求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不组织、不接待聚集性祭扫纪念活动;对跨省异地祭扫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预警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加强源头管控,及时掌握情况并进行劝阻;启动无特殊情况每日上报,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的“零报告”制度,确保发生聚集性祭扫纪念活动和其他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有效应对。

三、 加强协调联动,确保烈士祭扫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发出《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烈士祭扫工作的函》,告知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厅(局),云南省烈士纪念设施实施疫情期间临时性闭园措施,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烈士亲属和退役军人实地祭扫,也不接待各地来云南省进行烈士祭扫的烈士亲属和退役军人,商请共同做好宣传和劝阻工作,加强预警联动、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烈士祭扫工作。